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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0 16:4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2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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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民管函〔20171
 

各市民政局民管科(办),各全区性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办函〔201729号)要求,为做好广西2017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2017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已在民政部网站项目专栏发布,请各市、各社会组织认真学习领会民政部《2017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准确把握文件精神。

二、科学设计项目计划。今年中央财政项目主要资助的范围是扶老助老、关爱儿童、扶残助残、社会工作等方面的服务项目。请各申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谋划项目申报工作,科学设计项目的主要内容、实施地域、受益对象、预算的编列、社会和地方财政资金的配套等情况,合理确定申报的类型和标准(发展示范项目A类、承接社会服务试点项目B类、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C类),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

三、及时报送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要在中国社会组织网项目专栏www.chinanpo.gov.cn/xiangmu)或官方网站用户中心参数下载栏(www.jiuqi.com.cn)中下载并安装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和使用说明,按照使用说明完整填写电子申报书,并导出jio格式项目申报书电子文件。全区性社会组织直接向自治区民政厅申报,项目电子申报书直接发到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电子邮箱;各市(县、区)级社会组织向本设区市民政局申报,各设区市经本局领导初审后上报自治区民政厅审核,原则上不超过2个。全区性社会组织和各市以电子文档形式申报,各单位jio格式项目申报书电子文件务必于2017220日前,报送到自治区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电子邮箱(2639816@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志刚  电话:2615828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

201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