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主动公开 > 民非主动公开 > 详情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红绣球青少年艺术团名称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2-24 15:2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1142
字体: 大 中 小
桂民审函〔2017〕23号
广西红绣球青少年艺术团:
你单位报来关于变更名称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名称由广西红绣球青少年艺术团变更为广西红绣球艺术团。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