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民审函〔2017〕137号
广西心香公益社工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业务范围由残疾人、青少年儿童、老年人的社区矫正和服务工作、社工人才培训、社工督导及志愿者和社工专业交流研究变更为在居家养老、灾害服务等领域培育社会工作者及志愿者,开展以青少年儿童、老年人等为服务对象的社区服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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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心香公益社工服务中心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8-25 15:4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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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17〕137号
广西心香公益社工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业务范围由残疾人、青少年儿童、老年人的社区矫正和服务工作、社工人才培训、社工督导及志愿者和社工专业交流研究变更为在居家养老、灾害服务等领域培育社会工作者及志愿者,开展以青少年儿童、老年人等为服务对象的社区服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