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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桂安安全工程技术研究院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12-11 11:2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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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17〕203号
广西桂安安全工程技术研究院:
你单位报来关于变更住所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住所由南宁市青秀区东宝路2号区电大南区办公楼2楼6号房变更为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90号时代茗城13栋1单元3楼。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