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社会组织反洗钱和反恐怖
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人民银行广西区各市中心支行、南宁市各县支行,各市民政局,各社会组织:
为规范社会组织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现将《中国人民银行 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17〕2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自治区民政厅。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 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7年12月20日 下载附件点击此处: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自治区民政厅转发关于印发《社会组织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