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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中国—东盟文化艺术交流促进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1-04 10:5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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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17〕219号
广西中国—东盟文化艺术交流促进会:
你会报来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法定代表人由李燕萍变更为郭军颖。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