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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科研院所协会住所和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1-12 14:0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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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183

 

 

 

广西科研院所协会:

你会报来变更住所和业务范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住所由南宁市新民路55号区科技厅体改法规处变更为南宁市望州路北二里7号;业务范围由组织开展研究、交流与合作,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促进成果转化,推进产品创新变更为组织开展研究、交流、咨询、培训与合作,促进成果转化。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业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