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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锰业协会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1-12 17:2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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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18〕4号
广西锰业协会:
你会报来变更住所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住所由南宁市江南区淡村路14号变更为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