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基金会换届指引》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7年12月2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基金会换届指引
为进一步规范基金会换届选举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基金会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一章 换届筹备
第一条 基金会换届选举,由业务主管单位、本届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协商(直接登记的基金会由本届理事会和主要捐赠人共同协商)提名新一届理事、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候选人名单并组成换届领导小组。
换届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换届筹备工作,包括提出工作计划、筹备换届材料、组织换届选举等。
第二条 本届监事(监事会)负责监督换届工作。
第三条 基金会换届应当准备好以下材料:
1.理事会工作报告;
2.财务工作报告、审计报告;
3.监事(监事会)工作报告;
4.理事、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候选人名单、简历;
5.换届会议议程;
6.××基金会第×届理事会选举办法;
7.选票票样;
8.需会议审议的其他材料。
第四条 基金会应当在换届选举前,对本届理事会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换届审计报告》。基金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还需对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出具《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第五条 基金会应当在换届选举前,将有关换届筹备材料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业务主管单位批准基金会召开换届会议后(直接登记的基金会无需经过审批),换届领导小组提前五日将换届选举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等通知理事、监事及新一届理事候选人、监事,并做好通知记录。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理事、监事及新一届理事候选人、监事要说明原因,换届领导小组应做好记录。
第六条 理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受托人应提前向理事会提交委托书,委托书中应写明委托权限,受托人应严格按照授权范围行使权力。
每位受托人只能接受一位理事的委托,理事、监事、新一届理事候选人、负责人候选人不宜接受委托。
第二章 换届选举
第七条 基金会换届选举理事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不得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第八条 换届选举包括以下议程:
(一)召开本届理事会
1.审议通过本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本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
3.听取审议其他事项;
4.监事(监事会)作有关监事工作报告;
5.介绍理事候选人情况;
6.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计票人员名单;
7.本届理事会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理事;
8.宣布新一届监事名单、简历。
(二)召开新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
1.介绍因故未出席理事及委托情况;
2.介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候选人情况;
3.新一届理事会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4.表决通过其他事项;
5.新当选理事长讲话。
第九条 基金会换届选举应当遵循以下投票选举程序:
1.介绍理事候选人产生程序、名单和简历;
2.推选并通过监票人、计票人(理事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3.通过并宣读《理事会选举办法》;
4.监票人检查票箱后,当场封闭;
5.计票人发出选票,并报告实发选票数;
6.监票人介绍填写选票方法和注意事项;
7.填写选票和投票;
8.验票。监票人、计票人当场开箱验票,并报告收回选票数,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
9.计票。每张选票所选同意的人数(包括另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10.公布候选人得票情况。监票人、计票人填写计票结果统计单,并签字确认后,由监票人公布得票情况;
11.宣布选举结果。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应出席会议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当选;
12.封存选票,以便备查。
第十条 参加会议的理事、监事签署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要清晰记录换届选举时两次理事会召开及选举的全过程。参会理事、监事、受托人要在充分审阅会议纪要的基础上,签署名字和意见。
第三章 换届管理
第十一条 因工作需要或有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提前换届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就提前换届的原因、理事会研究和表决的情况、提前的时间等有关事项提出申请,报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直接登记的报登记管理机关同意),按本指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换届。
第十二条 理事会一般不得延期换届。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换届的,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将延期换届的原因、理事会研究和表决的情况、延期的时间等有关事项的书面申请,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直接登记的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到期,按本指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换届。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三条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理事来自同一组织以及相互间存在关联关系组织的不超过三分之一;
(二)理事会成员中非内地居民不超过三分之一;
(三)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第十四条 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十五条 监事任期与理事相同,期满可连任。监事的选派方式:
(一)主要捐赠人选派;
(二)业务主管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四)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三名以上监事可设监事会,监事会设监事长,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或罢免。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全区性基金会应有三名以上监事组成监事会,其他基金会可根据情况选择设立监事会或监事。
第十六条 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一)属于在职公务员的;
(二)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四)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基金会被撤销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五)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六)在被吊销登记证书或者被取缔的组织担任负责人,自该组织被吊销登记证书或者被取缔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应当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
第十九条 担任基金会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外国人,每年在中国内地居留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
第二十条 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直接登记的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方可任职。理事长、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
第二十一条 基金会换届产生新一届理事长的,应当在换届选举结束后三十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二条 基金会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长、秘书长、理事、监事的,应在换届选举结束三十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负责人、理事、监事变动备案手续。备案应按照“一届一备,变更必备”的原则,无论是否发生人员、职务变动,均应按照相关规定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未按期换届,且未书面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延期换届的,或换届后未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的,登记管理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年检基本合格、年检不合格的结论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基金会理事会选举办法、理事会选票格式等可参考本指引附件所提供的样本材料。
第二十五条 本指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负责解释。
附件1
基金会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附件2:基金会换届指引参考样本一
基金会理事会选举办法
一、为规范基金会换届工作,保障理事成员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基金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二、基金会第 届理事会第 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理事 名。
三、业务主管单位、本届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协商(直接登记的基金会由本届理事会和主要捐赠人共同协商)提名新一届理事、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候选人名单并组成换届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基金会换届工作。
四、业务主管单位、本届理事会和主要捐赠人经共同协商,确定新一届理事候选人为 ,理事长候选人为 ,副理事长候选人为 ,秘书长候选人为 。
五、基金会换届工作,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
六、本届理事会选举,采用无记名等额(或差额)投票的方式选举新一届理事。新一届理事会选举采用无记名等额投票的方式选举新一届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
七、理事会选举,设监票人 名、计票人 名,监票人、计票人由理事会推荐,会议表决通过。
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理事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八、出席会议的理事人数超过全体理事人数的2/3,会议有效。
九、理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受托人应提前向理事会提交委托书,委托书中应载明委托权限,受托人应严格按照授权范围行使权力。
每位受托人只能接受一位理事的委托,理事、监事、理事候选人不能接受委托。
十、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表示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划“〇”;反对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须在另选人空格内填写另选人姓名,并在其下方空格内划“〇”。
每张选票所选同意的人数(包括另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十一、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计票人当场开箱清点选票、核对选票张数并作出记录后签字确认。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十二、选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符号要准确清楚。
十三、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全体理事人数的2/3,即可当选。
获得2/3以上赞成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由理事会研究是否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或延期选举。
十四、计票完毕后,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十五、监事(监事会)列席会议并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六、本选举办法经 年 月 日 基金会第 届理事会第 次会议通过后生效。
基金会换届指引参考样本二
基金会理事会选票
(候选人 名,应选 名。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候选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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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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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提人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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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选人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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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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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 选票 说明 |
1.实行等额(或差额)选举,理事候选人 名,应选理事 名。 2.对候选人赞同的,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画“○”;不赞同的,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画“×”。如另选他人,将另选人姓名写在另选人姓名空格内,并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画“○”。 3.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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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换届指引参考样本三
基金会负责人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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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长 候选人 |
副理事长候选人 |
秘书长 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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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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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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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提人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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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长 候选人 |
副理事长候选人 |
秘书长 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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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选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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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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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 选票 说明 |
1.实行等额选举,理事长候选人1名,应选1名;副理事长候选人 名,应选 名;秘书长候选人1名,应选1名。 2.对候选人赞同的,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画“○”;不赞同的,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画“×”。如另选他人,将另选人的姓名写在另选人姓名空格内,并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画“○”。 3.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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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换届指引参考样本四
理事会会议委托书
理事会:
我已详细阅读理事会于 年 月 日发给我的关于召开理事会的下列文件:
1. ;
2. ;
3. 。
…………
我本人对上述文件的意见:
1. ;
2. ;
3. 。
…………
我因 不能参加定于 年 月 日召开的理事会,现将相关事项委托给 同志(身份证号 )。
委托事项:
1. ;
2. ;
3. 。
…………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基金会换届指引参考样本五
基金会第 届理事会第 次会议
计票结果统计单
会议共发出选票 张,收回 张,其中有效票 张,无效票 张。选举结果统计如下:
候选人姓名 |
赞成票 |
不赞成票 |
弃权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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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选人姓名 |
赞成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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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票人签名:
监票人签名:
监事签名:
年 月 日
基金会换届指引参考样本六
基金会换届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会议地点:
年 月 日, 基金会在 (会议地点)召开了基金会换届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理事会工作报告等文件,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和基金会负责人。
一、召开了第 届理事会第 次会议
应出席会议理事 名,实出席 名,超过全体理事人数的2/3,会议有效。
理事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
同志参加会议。会议内容如下:
(一)理事长 做第 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做第 届理事会财务情况报告。会议一致表决通过。
(二)监事(长) 宣读了监事(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秘书长 对 等情况进行说明,会议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无记名等额(或差额)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理事 名。
1.会议表决通过了《理事会选举办法》;
2. 介绍新一届理事候选人产生程序、名单和简历;
3.会议提名并通过 为监票人,确定 为计票人;
4.会议发出选票 张,收回选票 张,有效票 张,无效票 张,选举有效。
候选人得票情况分别为:
…………
5.根据选举办法, 同志,得赞成票数超过全体理事人数的2/3,当选为新一届理事。
6.会议同时宣布了新一届监事人选为 。
二、召开了 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应到会理事 名,实到会理事 名,超过全体理事人数的2/3,会议有效。
理事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
同志参加会议。会议内容如下:
(一)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等额选举产生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 名,秘书长1名。
1. 介绍负责人候选人产生的程序、名单和简历;
2.会议提名并通过 为监票人,确定 为计票人;
3.会议发出选票 张,收回选票 张,有效票 张,无效票 张,选举有效。
负责人候选人得票情况分别为:
…………
4. 同志,得赞成票数超过全体理事人数的2/3。根据选举办法, 同志当选为理事长、
同志当选为副理事长、 同志当选为秘书长。理事长 同志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其他事项:
1. ;
2. ;
3. 。
三、参会理事、监事签名。
第 届理事会第 次会议理事、受托人、监事签名:
理事: 意见: 签名:
理事: 意见: 签名:
理事: 意见: 签名:
………………
受托人: 意见: 签名:
………………
监事: 意见: 签名:
监事: 意见: 签名:
………………
第 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理事、受托人、监事签名:
理事: 意见: 签名:
理事: 意见: 签名:
理事: 意见: 签名:
………………
受托人: 意见: 签名:
………………
监事: 意见: 签名:
监事: 意见: 签名:
………………
(公章)
年 月 日
点击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基金会换届指引 附件.doc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业务主管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