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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1 10:0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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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民管函〔20182

 

各市民政局民管科(办),各全区性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办函〔201837号)精神,为做好广西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文件要求。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已在民政部网站项目专栏发布(同步在广西社会组织网发布),请各市、各社会组织认真学习领会民政部《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准确把握文件精神。

二、科学编制项目计划。今年中央财政项目主要资助的范围是扶老助老、关爱儿童、扶残助残、社会工作、救助扶贫、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服务项目(项目分为三类:A类为发展示范项目、B类为承接社会服务试点项目、C类为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请各申报单位结合实际谋划项目申报工作,科学设计项目内容、实施地域、受益对象、预算的编列、社会和地方财政资金的配套等情况,合理确定申报的类型和标准,以申报A类项目为主,综合实力较强的社会组织可申报B类和C类项目,以提高项目申报的成功率。

三、申报条件。在全区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原则上优先考虑取得3A以上评估等级和参与脱贫攻坚的社会组织。

四、及时报送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须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在项目专栏www.chinanpo.gov.cn/xiangmu)中下载并安装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填报说明填写并导出jio格式项目申报书电子文件。

全区性社会组织直接向自治区民政厅申报,项目电子申报书直接发到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电子邮箱。

各市(县、区)级社会组织向本设区市民政局申报,各市申报原则上不超过2个。

全区性社会组织和各市以电子文档形式申报,各市、各单位务必于201831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电子文件(jio格式)报送到自治区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逾期不再受理。电子邮箱:2639816@163.com,联系人:李树森  兰红  电话:2441744  2639816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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