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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芳草地贫困儿童助学服务中心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3-02 15:3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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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1830

 
 

 

广西芳草地贫困儿童助学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变更住所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住所由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66号上东国际T2-103A变更为南宁市创新路23号南宁市中关村双创示范基地1130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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