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取缔“广西廖氏联谊会”的公告
经查,“广西廖氏联谊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属于非法社会组织。现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民政部《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决定予以取缔。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8年8月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取缔“广西廖氏联谊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07 15:0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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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取缔“广西廖氏联谊会”的公告
经查,“广西廖氏联谊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属于非法社会组织。现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民政部《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决定予以取缔。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