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民审函〔2018〕154号
广西南国星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你中心报来变更登记住所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业务范围由“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社会调查和政策研究;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开展有关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变更为“承接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购买或委托社工服务项目;心理咨询、督导、评估、调研、志愿服务及培训”。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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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南国星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9-10 15:2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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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18〕154号
广西南国星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你中心报来变更登记住所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业务范围由“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社会调查和政策研究;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开展有关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变更为“承接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购买或委托社工服务项目;心理咨询、督导、评估、调研、志愿服务及培训”。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