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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动员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3 16:5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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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民政局,全区性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民政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行动方案》(民发〔201891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22号),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动员和鼓励我区社会组织(指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参与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到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党中央发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号召。近年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农村贫困人口显著减少,贫困发生率持续下降,脱贫攻坚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脱贫攻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目前全区还有29个贫困县没有脱贫摘帽,有1928个贫困村未出列,有15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脱贫,2019年全区要实现21个贫困县脱贫摘帽,1150个贫困村出列,10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区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的重要战略思想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响应党中央的“总攻令”,迅速行动起来,吹响集结的号角,全力投入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坚持从帮助贫困人口解决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入手,促进社会帮扶资源进一步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汇聚,在承担公共服务、提供智力支持、实施帮扶项目等方面主动作为,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充分发挥优势,找准脱贫攻坚的切入点。社会组织具有丰富的资源优势,是联系帮扶资源的重要纽带,是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载体。广大社会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汇集资源和力量,参与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志愿扶贫和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领域的扶贫。行业类和商会类社会组织可重点参与扶贫特色产业建设,建立产业发展基地,打造特色主导产业,促进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类和学术类社会组织可重点动员和组织科技人才在贫困村开展产业技术培训、提供技术咨询,建立技术服务站点,为贫困地区提供脱贫技术支持;教育类社会组织可重点支持贫困村教育发展,帮助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设施设备,加大对贫困学生资助力度;医疗卫生类社会组织可重点赴贫困地区开展医疗技术培训,组织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到贫困村开展挂职、巡诊等活动,对贫困村进行点对点医疗救助,等等。全区性社会组织要发挥主力军的表率作用,有条件的单位每年至少面向贫困地区开展一次扶贫活动;主办、承办的博览会、展销会、年会、专题会等,优先选择在贫困地区举行,并与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招商引资、扶贫开发等相结合,对贫困地区参展参会给予费用减免或优惠;积极开展捐款捐物、慈善消费和慈善义卖、义诊等活动,为贫困群众奉献爱心;动员鼓励社会组织及会员购买、使用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推动贫困地区融入大市场。

三、全力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服务和管理,向社会组织提供扶贫对象的建档立卡资料、生产生活需求等基本信息,做好服务对接和搭建平台工作。要做好社会组织依法登记、年检年报、评估、慈善组织认定、公开募捐资格审定的备案和监督等工作,把参与脱贫攻坚纳入年检和评估,作为评价衡量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重要指标,提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大力表彰在脱贫攻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加大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宣传力度,营造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对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扶贫开发的非法社会组织,要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对于假借扶贫名义,搞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各业务主管单位应当加强针对性指导,把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纳入业务工作同步筹划部署、同步推动落实,定期检查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每年统计并公布本单位、本部门主管的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情况,并通报给同级登记管理机关和扶贫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等有关单位要依法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中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曝光批评;对假借扶贫开发名义,违法募集、套取资金的,对没有公开募捐资格或未获得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指定,擅自开展在线扶贫募捐的,要严肃予以查处。

各市民政局和各全区性社会组织,请于201911月底前报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总结,并同时分别填报《2019年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情况统计表》。书面总结和统计表报送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全区性社会组织同时报送业务主管单位。

联系人:陈科吉、滕艳宁,电话:0771-24436142615828,邮箱:2639816@163.com

 

附件:1.2019年全区性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情况统计表

2.2019年各市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情况统计表

附件1:2019年全区性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2:2019年各市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情况统计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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