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民审函〔2019〕174号
广西无界慈爱基金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变更住所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住所由广西南宁市中柬路9号利海国际A座901号变更为南宁市竹溪大道88号南宁市中级法院13栋50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