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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报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收支情况的通知(桂民函〔2020〕115号)

发布时间:2020-02-10 16:4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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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函〔2020115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关于报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社会捐赠款物收支情况的预通知

 

各市民政局,各全区性慈善组织,广西红十字会: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慈善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民电〔202017号)有关要求,请填写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资金收支统计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物资收支统计表》,于每周一下午5点前将这两个统计表报送到自治区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以便每周二中午12点前将我区相关情况汇总后报送给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第一次报送时间为2020210日下午5点前,以后每周一下午5点前报送一次,直至疫情防控结束。报送方式:将可编辑的excel统计表和盖单位公章的统计表扫描版发送到自治区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邮箱:mztcssgc@126.com。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文玉莲,0771-2441757

 

附件: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资金收支统计表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物资收支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0210

 附件1,附件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资金、物资收支统计表(内含2个表格).xls